在實際環境下,教練員或教師的目標,就是在一段期間,甚至是一節訓練課內教授或練習一個以上的運動技能(如羽毛球的發球、高遠球、網前球、扣球),問題是如何合理地編排訓練課內容,才能達至促進學習的目的。

Shea Morgan1979)首先發現在獲得技能的初期,「聯鎖練習」比「隨機練習」更有利於表現,但經過一段時間以後再進行測試時,「隨機練習」對技能表現的貢獻卻遠遠勝過「聯鎖練習」。由此可見,「聯鎖練習」雖然在獲得技能的初期比較有效,但對長遠的學習效能來說,「隨機練習」才是最佳選擇(可從最後測試時「隨機練習」的表現遠勝過「聯鎖練習」而得知)。

與「聯鎖練習」相比,為何「隨機練習」未能有利於獲得技能初期的表現,但卻有利於長遠的學習效能呢?其中一個普遍接受的解釋就是遺忘假設Forgetting Hypothesis)。遺忘假設認為學習者從一項技能轉向練習下一項技能的時候,在建立起應付新一項技能的方法時,會先遺忘了前一項技能的解決方法。在「隨機練習」的情況下,學習者每次轉換練習一項不同的技能時,都要從長期記憶中找回相關信息,並再次建立起解決方法,所以能加深、鞏固記憶,也就有利於學習和日後的表現。

在「聯鎖練習」的情況下,學習者為一項技能建立起解決方法以後,直至轉換練習下一項技能之前,每次嘗試都只是用著同一方法,無需每次重新建立,最多也是稍作調整罷了,所以有利於當時的表現;但由於缺少了不斷重新找回、建立的過程,所以建立起的方法未能在長期記憶中鞏固下來,也就對學習和日後的表現沒有太大的幫助。

傳統的訓練方法都是以「聯鎖練習」為主,如在一節籃球訓練課完結前射 100 球罰球。「聯鎖練習」的弊病是容許學員在連續、重複練習同一項技能時,有眾多機會作出細微調整以修正錯誤,提升技能表現,使到學習者誤以為對該項技能已獲得一定的成就;但在實際的比賽環境下,運動員往往只得一次,或最多兩次連續嘗試的機會,可見「聯鎖練習」與實際比賽情況相差甚遠。

編排訓練課內容時的注意事項:

安排訓練課的基本原則

  1. Schmidt, R. A. (1991). Motor learning & performance: From principles to practice. Champaign, IL: Human Kinetics.

  2. Shea, J. B., & Morgan, R. L. (1979). Contextual interference effects on the acquisition, retention, and transfer of a motor skill.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: Human Learning and Memory, 5, 179-187.

最後更新日期:2016/08/02